索引号: | zjj-2025-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决算 |
2024年度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城区街道渣土、砂石和建筑垃圾拉运车辆管理;城区车辆带泥上路、路面车载物料抛撒管理;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内公共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县城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城区堆放杂物、搭建构建筑物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管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外部设施的审批管理;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洗车场、店外店经营、城区户外公共场所夜市经营的监督管理;破坏城区给排水、园林、环卫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以及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全部进行整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管执法队属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人秘股、法制股,五个中队。共核定事业编制8人,现有财政供养人员57人,其中:正式职工56人,岗合工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86.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8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份调入工作人员11名,人员类收入、支出均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8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72万元,占89.33%;项目支出83.97万元,占10.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68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份调入工作人员11名,人员类收入、支出均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份调入工作人员11名,人员类收支均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4万元,占8.17%;卫生健康支出30.83万元,占3.92%;城乡社区支出646.96万元,占82.24%;农林水支出2.73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78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额较大,导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有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11月份有人员增加,保险缴费数额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77万元,支出决算为64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未按预算资金支付完成。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驻村干部补助2.73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数大于年末人数,11月新增人员原单位缴纳了补贴,导致年初预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出现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9万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份调入工作人员11名,人员经费类收支均增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都有增加。
公用经费6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增加,支出相应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在开展城市执法管理工作中执勤。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8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管购置执法服装费、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运行专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管购置执法服装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392万元,执行数为0.9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绩效工作开展。城管购置执法服装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2024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保证两名驻村人员顺利开展工作。2024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运行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运行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4.“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32万元,执行数为0.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保证两名驻村人员顺利开展工作。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5.“2023年度各项工作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有效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2023年度各项工作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1分,评价等级为优,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未来将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能,服务社会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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