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5-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决算 |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能:1. 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的检验和法定检验、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2. 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快速检测任务;3. 承担食品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工作;4.综合协调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6.承办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室和实验室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决算相关表格详情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8.6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9万元,下降50.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房屋购置经费,同时因财政困难,压减预算,减少部分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6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0万元,占76.67%;项目支出51.00万元,占23.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24.49万元,下降50.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房屋购置经费,同时因财政困难,压减预算,减少部分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49万元,下降50.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房屋购置经费,同时因财政困难,压减预算,减少部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96万元,占84.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7.44万元,占3.40%;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占4.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实验室运转及检验检测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份人员调出,社会保险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技术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份在职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相应社会保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2万元,增长52.04%,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人员经费比例提升,并商品价格及服务费用上涨,相对应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59.1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人次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实验室运转及检测专项、2025年驻村干部省级补助经费共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实验室运转及检测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县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05批次;二是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任务515批次;三是完成县域重大活动保障12场次,确保参会人员饮食安全;四是完成能力验证6项,结果全部满意;五是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在用仪器使用率达到100%,完好率100%,六是开展免费委托检测,服务县域企业发展,共为17家县域企业检测产品70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支付进度慢,影响检验检测及实验室工作开展;二是满意度调查只针对县域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部分个体商户,调查覆盖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及时对接进行支付;二是积极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2.“2025年驻村干部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1月底,中心赴木钵镇井儿岔村开展“迎新春 送温暖 送春联”活动,为贫困户及老党员赠送防寒服、食用油等慰问品,春联400余副;二是5月底结合全县开展“抗旱生产 结对共建”活动,中心积极动员职工捐款1000元用于抗旱救灾、贫困户帮扶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评价指标体系未能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导致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当前驻村工作的成效。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变化,定期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评价指标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单位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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