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4-00113 | 发布机构: | 环县卫生健康局 |
生效日期: | 2024-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决算 |
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和县政府有 关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督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组织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环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卫生健康机构
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卫生健康机构3个,分别为:环县卫生健康局、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县妇幼保健院。
(2)公立医院
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公立医院2家,分别是环县人民医院、环县中医医院。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家,分别是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环县虎洞中心卫生院、环县毛井中心卫生院、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环县合道中心卫生院、环县木钵镇卫生院、环县洪德镇卫生院、环县山城乡卫生院、环县樊家川镇卫生院、环县八珠乡卫生院、环县天池乡卫生院、环县演武乡卫生院、环县车道镇卫生院、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环县小南沟乡卫生院、环县罗山川乡卫生院、环县南湫乡卫生院、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环县耿湾乡卫生院、环县耿湾乡卫生院四合塬分院。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02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680.65万元,其他(事业)收入1345.78万元,较2022年各类收入10819.99万元,增加了6006.44万元,增加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保障类刚性支出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如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补助等。受疫情影响,2023年其他(事业)收入都相应增加。
2023年,本单位各类支出共计24026.43万元,较2022年各类支出增加6006.44万元,增加33.3%,其中基本支出:12545.46万元,项目支出:11480.97万元。支出增加原因:其原因一是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增加,2023年事业收入增加,因此项目支出中事业收入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2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06.44万元,增加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保障类刚性支出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如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补助等。受疫情影响,2023年其他(事业)收入都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80.65万元,占94.4%;事业收入1345.78万元,占5.6%,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2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5.46万元,占52.22%;项目支出11480.97万元,占47.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80.65万元,与上年16714.26万元相比,各增加5966.39万元,增长35.69%。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增加,支出金额较上年变化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714.26万元,增加了5966.39万元,增加35.69%。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05万元,占2.31%;
2.卫生健康支出21604.21万元,占95.1%;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3万元,占0.13%;
4.农林水利支出46.86万元,占0.21%;
5.住房保障支出473.49万元,占2.0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5.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05.92万元,增加了19.13万元,增加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卫生健康支出115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9833.57万元,增加了1699.13万元,增加17.28%。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综合医改革补助、村医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23年度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48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村医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医疗改革补助项目等8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整体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可以有效反应我部门2023年财务运行情况。2023年我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强地方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完成各类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二)部门评价情况
1.重点项目评价情况
我部门选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做了详细如下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实现全民健康覆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关键环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需要早期干预和综合管理。传染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尽管我国在传染病防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依然存在,需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预防控制能力。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居民健康服务水平较低,需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资源下沉,缩小差距。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使用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按照人均标准逐年提高,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全县项目资金总计2423.5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21.2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8.08万元,市级配套27.12万元,县级配套27.12万元,已支付2423.59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3年,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要求,通过积极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工作监管,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逐步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清理核查活动及时清理死亡、流出、婚迁等问题档案,截至12月底,全县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为301886人,电子建档率99.9%。二是“四类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截至12月底,全县65岁及以上老人39738人,接受健康管理36772人,健康管理率92.54%。全县累计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35320人,按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30646人,规范管理率86.77%;登记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4538人,按规范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3627人,规范管理率79.93%。累计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17人,检出率5.7‰;规范管理1604人,规范管理率93.42%。三是孕产妇、儿童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截至12月底,全县活产数2248人,孕13周第一次产检2105人,早孕建册率93.64%,产后28天访视2112人,产后访视率93.95%。新生儿访视2113人,访视率93.99%;辖区0-6儿童21434人,接受访视20081人,儿童健康管理率93.69%。各期服务基本规范,辅助检查齐全。已建立预防接种证21434人,建卡建证率100%,接种疫苗87095针次,除卡介苗、麻腮风②剂次、A群②剂次、A+C②剂次和乙脑②剂次外,其他疫苗接种率均达到了90%以上的指标要求。四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积极稳妥。1-12月,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8种1390例,报告发病率456.2/10万,报告及时率、审核率均达100%。五是中医药健康管理得到群众认可。认真落实中医药体质辨识、0-36个月儿童、65岁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工作。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1.64%,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3.3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六是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防控有效。截至12月底,共接诊可疑肺结核患者286次,痰检286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9例,纳入管理39人,管理率100%。对辖区管理的肺结核病人,均实施肺结核患者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服务,签约率100%。七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有序。2023年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巡查4009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为100%。八是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工作效果显著。全县22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1个乡镇卫生院(含县中医院)共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195个,年内更新内容143次,印发宣传册(单、挂历)等资料12种以上15万余份,累计播放音像资料4387次12519小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260次23239人,实现健康教育日常化、经常化,有效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四)项目组织管理
1.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卫生、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分了分片包抓常态化督查机制,县卫健局组织分片包抓、常态化督导、半年督导评价和年终绩效考核、职能部门全面督查、业务人员专人包乡、乡院村所绩效挂钩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出台了《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了《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服务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不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扎实推进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2.严格落实两项核心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县对乡、乡对村绩效考核制度。成立了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质控小组,根据《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要求,建立了各职能部门每季度督导一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单位实行半年、年终考核综合评比,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月评估考核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在考核中,将服务数量、质量严格与资金补助标准挂钩,充分调动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扎实开展。二是落实预拨结算制度。在项目资金拨付上,采取年初预拨和年终绩效考核结算的方式进行。在资金支出上,严格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量绩效考核发放,严格落实村级补助资金下沉。2023年,共预拨各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423.59万元,各乡镇卫生院下拨村卫生室补助资金1354.13万元,占比55.87%。
3.集中整改三项突出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一是集中清查,着力解决电子建档率虚高的问题。严格按照“一户为准、入户调查、每户必到、每人必查”的原则,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已死亡、流出、婚迁等档案及时进行了清理,确保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准确。二是逐人核对,着力解决健康档案信息错误的问题。通过面对面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多种信息采集途径,对现有电子档案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并及时甄别逻辑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对身份证号码错误、空号、不合法的逐一核查纠改,确保了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跟踪问效,着力解决整改不力的问题。县卫健局每季度下发《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络监测情况的通报》,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间节点,有序完成任务,县疾控中心每月针对项目实施单位各自工作薄弱环节,下发《2023年疾控工作月提醒单》,力推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要求,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各项目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目标。具体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以下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职业病健康核心指标监测县区覆盖率均达到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4%,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县覆盖率达到10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到6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加强和规范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
(三)评价依据:《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六)评价人员组成。由卫健局牵头,抽调业务股室、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
(七)绩效评价过程
评价小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形式,对各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认真查阅佐证资料、资金使用账表、会计凭证等材料进行研究评价,同时进入下辖村卫生室单位进行实地督查考核,获取详细第一手客观资料,综合掌握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以及效果,为评价内容的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通绩效评价,我县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但在规范管理率等方面仍有差距,下一步将各认真调研,积极和各业务指导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衔接沟通,制定合理的措施,加强项目管理。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23年全县项目资金总计2423.5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21.2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8.08万元,市级配套27.12万元,县级配套27.12万元,已支付2423.59元,支付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资金管理做法。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公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3〕)4号)文件要求,严格按标准足额将基本公共卫生县级分担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县卫健局印发了《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各个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市县要求,做到公卫人员绩效补助“提前定额预拨、按月考核兑现”。二是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标后,及时通知县卫健局建立项目库,根据县卫健局报送的基本公卫资金分配方案文件,再将指标调剂至卫生部门相关二级单位。对于原十二项基本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县卫健局严格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数量,认真核算分配并分两次拨付给基层医疗单位,保证资金拨付及时、准确、公正。三是加强项目支出监管。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文件执行,县卫健局注重资金监管,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后,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予以支出,严禁“白条入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本单位审核后需分类整理,汇总填制经费申报单,经县卫健局财务内审股复核后,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完成支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都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及时地去执行,极少部分未能及时完成,完成率为≥90%。
(四)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均达到了一定的效果,行政效能,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集中清查,着力解决电子建档率虚高的问题。严格按照“一户为准、入户调查、每户必到、每人必查”的原则,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已死亡、流出、婚迁等档案及时进行了清理,确保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准确。二是逐人核对,着力解决健康档案信息错误的问题。通过面对面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多种信息采集途径,对现有电子档案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并及时甄别逻辑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对身份证号码错误、空号、不合法的逐一核查纠改,确保了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跟踪问效,着力解决整改不力的问题。县卫健局每季度下发《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络监测情况的通报》,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间节点,有序完成任务,县疾控中心每月针对项目实施单位各自工作薄弱环节,下发《2023年疾控工作月提醒单》,力推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2.存在问题:一是规范化管理难度较大。因地域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交通十分不便,工作难度大,成本高。加之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大,给规范化管理带来了困难。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乡村两级公共卫生人员力量薄弱,多数医务人员身兼多职,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偏大,全县中专及以下文凭乡村医生人数为189人,占比达71.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仅有33人,大部分人只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水平不高。三是社会宣传不够,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不够广泛,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规定了解不多,而流动人口知之更少,公众缺乏接受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基层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除村委会协助组织外,只有卫健部门独当一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八、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项目管理,强力推进任务落实,努力推动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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