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4-001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决算 |
2023年度环县天池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环县天池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天池乡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天池乡卫生院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中心药库、收费室、新农合办公室、B超室、放射室、中医门诊、针灸理疗室、煎药室、护理部、妇科门诊、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科、检验室,村所16个,分别是天池村、张邓塬村、梁河村、殷屈河村、苏北岔村、潘老庄村、大庄台村、井渠淌村、四合掌村、老庄湾村、吴城子村、碾盘岭村、鲜岔村、曹李川村、喜家坪村、大方山村。
在职职工20人,遗属1人,村医1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本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当年各类收入共计5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21万元,其他(事业)收入39.16万元。较2022年各类收入380.59万元,增加了160.78万元.增加42.24%,增减变动原因: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保障类刚性支出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省级定额补助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项目等。受疫情影响,2023年其他(事业)收入都相应增加。
2023年,本单位各类支出共计541.37万元,较2022年各类支出380.59万元,增加160.78万元,增加42.24%,其中基本支出:278.29万元,项目支出:263.08万元。支出增加原因:其原因一是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增加,2023年事业收入增加,因此项目支出中事业收入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21万元,占92.77%;事业收入39.16万元,占7.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9万元,占51.4%;项目支出263.08万元,占4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2.21万元(收入含上年结余)。与上年335.74万元相比,各增加166.47万元,增长49.58%。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增加,支出金额较上年变化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21万元,总支出50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9万元,项目支出263.08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4万元增加了166.47万元,差异率49.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省级综合改革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省级定额补助项目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共计19.46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35.83万元减少16.37万元,减少45.68%,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主要原因是非编人员养老保险未缴纳,完成率低。
2.本年卫生健康支出:共计466.86万元,占92.96%,较年初预算数332.43增加134.43万元,增加40.4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0.4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29万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21万元增加58.08万元,增加26.37%,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27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297.6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5.71平方米,业务用房1180.03平方米,价值213.51万元。我单位共有救护车1辆,价值24万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和医疗用途。我单位2023年底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计0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
2023年度我单位的各个财政绩效项目皆顺利进行。绩效项目包含以下几个项目:2023年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支付,主要用于村医工资补助。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资金支付完成63.6%,剩余36.4%为年底财政退回资金。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村医工资补助及单位公用经费的支出,减轻单位财务运行压力。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主要用于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包括村医绩效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资金完成支付99%。新冠疫情防控资金补助项目,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项目,属于上级拨付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的项目相关支出,如防控材料的购买,转运感染病人的燃油费等。资金支付完成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截止到2023年12月份,我单位2023年度的各个财政绩效项目皆顺利进行。绩效项目包含以下几个项目:2023年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项目,调整预算6.36万元,已完成项目资金支付,主要用于村医工资补助;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调整预算10万元,6.36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退回资金支付3.64万元,未完成资金支付原因是年终财政资金短缺,支付退回。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调整预算25.51万元,支付25.51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村医工资补助及单位公用经费的支出,减轻单位财务运行压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资金167.5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包括村医绩效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2023年资金完成支付167.456万元,完成支付99.98%剩余资金未支付的原因是年底财政资金清算退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万元,属于县级拨付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时免费发放中药饮片的中药饮片采购;已完成资金支付。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0.98万元,用于支付上年清退支付费用-防控材料的购买,已完成资金支付,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5.16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的劳务补助,已完成资金支付。“甘肃方剂”中药饮片采购资金6万元,资金未支付,原因为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2023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1.45万元,其中0.08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未能完成支付,原因是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已经完成支付的补助资金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项目服务内容,有效推进了健康档案维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病患者及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强化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及传染病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三)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项目: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任职村医的收入补助,保障了乡村医生的收入。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主要是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五)新冠疫情防控项目: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中药饮片采购自今年、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甘肃方剂”中药饮片采购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的专用材料费,中药饮片采购资金,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主要保障疫情防控政策的有效落实。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六)2023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除了因财政资金紧张,支付率低之外,其他工作已经相继完成,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整体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可以有效反应我单位2023年财务运行情况。2023年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强地方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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