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4-001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决算 |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及使用;拟定全镇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发展;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一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集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为一体。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临床业务科室。开设普通病床20张。截至2023年底卫生院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30人,其中在职正式27人,市聘人员2人,岗位合同工1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实有编制数17个,在岗在编1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1,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90.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1.33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职工职称变动人员工资提高、职工各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2023年度收入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31万元、事业收入45.04万元,支出总计包括卫生健康支出54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9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31万元,占92.37%;事业收入45.04万元,占7.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89万元,占66.21%;项目支出199.46万元,占33.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4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0.23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职工职称变动人员工资收入提高、职工各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23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职工职称变动人员工资支出提高、职工各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501.97万元,占92.05%;住房保障支出23.29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1.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3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有职业年金的预算,我单位当年无退休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核定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职称变动人员工资支出提高、职工各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障急救救护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根据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2023年实施的项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对城乡居民健康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通过推进我院及所辖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有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改的进展及实施成效,该资金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的支付,弥补收支差额;对于村卫生室,该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
3.基本药物制度村医省级定额补助项目
项目主要用于村医的基本工资补助,执行1000人以下少数民族村村医每人每月补助金额400元,1000人口以上每人每月补助金额300元的标准。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主要是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5.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
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中医药救治所需的中草药采购。
6.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
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临聘人员的生活保障。
7.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用于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劳务补助。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细见附件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如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支付82.297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付15.6万元,结余0元。其中下达村卫生室部分全部兑付到位;2023年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支付3.96万元,结转结余2400元,原因为年初拨款时按照村医11人拨付,2023年4月底村医辞职1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支付资金14.3万元,结转结余1460元,原因为录入平台的支付退回,2024年继续录入支付;新冠疫情防控资金支付2.66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付10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支付8.81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管理及健康宣传,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意识;二是加强四类人群及孕产妇、儿童的管理,提高了服务管理率;三是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四是不断加强了地方病的监测及筛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未病先防”的健康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医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服务质量还需不断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宣传图册等各种方式,加强居民健康知识宣教,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该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情况良好。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规范药物使用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二是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药物的品种部分缺失;二是群众满意度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采购人员积极和医药配送企业联络,尽最大可能地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该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情况良好。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3. 国家基本药物省级定额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一是保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10个卫生室给予补助;二是加强了单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本药物品种不能完全满足辖区居民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和医药配送企业联络,尽最大可能地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的满意度。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4.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一是积极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疫情物资储备及时到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二是疫情恢复期,实行重点人群中药汤剂免费发放制度,提高群众抵抗力,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居民的健康防病意识还需不断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5.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完成情况: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医务人员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还需不断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指派医务人员去上级单位进修学习;二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综合素质提升。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6.省级综合医改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一是通过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努力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使得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药占比还需继续控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药品收入。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强地方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2023年整体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可以有效反应我单位2023年财务运行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卫生健康事业的经费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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