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2-00034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2-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任字〔2022〕9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白万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白万寿同志任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沈 雁同志任环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华同志任环县现代羊产业研究院院长,免去环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杨军锋同志任环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世文同志任环县环州故城旅游景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元军同志任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主任,免去环县西山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向辉同志任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环县环城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苗文升同志任环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环县河连湾陕甘宁省委省政府旧址纪念馆馆长职务;
王 燕同志任环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免去环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职务;
郑 伟同志任环县公路局副局长;
耿小龙同志任环县罗山川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环县天池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玉卿同志安排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
崔平顺同志安排环县商务服务中心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免去:
邓志凯同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辛会民同志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赵万林同志环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安排环县种子管理站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
苏 飞同志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方圆同志环县综合福利院院长职务,安排环县慈善会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殷 锐同志环县公路局副局长职务,安排环县公路局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念晓燕同志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和民同志环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安排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杜 霄同志环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安排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常 浩同志环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职务,安排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王春晖同志环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职务;
郭昌祺同志环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职务;
韩 磊同志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环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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