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8-0030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建瑞等4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根据刘建瑞、黄国锋等4名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无记名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刘建瑞、黄国锋、刘晓晖、何海军4名同志辞去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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