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19-00006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19-04-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第10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提案
新能源汽车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在政策红利和企业的共同推进之下,加之国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中国新能源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我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目前,全县现有新能源汽车56辆(其中:公交公司运行的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36辆,全县个人所有新能源汽车20辆);注册电动自行车9810辆,总量约12000余辆。2018年县政府投资150万元,在环县城南新区滨河路东侧、南区供热公司南面的县公共交通集团停车场建成充电桩22个,由于“车多桩少”,加之冬季受低温影响,车辆充电时间延长,已不能完全保证全县新能源汽车每天正常运转。
与此同时,我县配套的充电设施还存在布局不足、充电困难的问题,阻碍了民众购买电动汽车的热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住宅小区停车位无配套的充电桩,电动汽车在小区内充电困难。二是公共停车位无配套的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在外充电更困难。三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未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尤其是最近两年,从电动私家车、电动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持有量增长的猛烈趋势来看,与其匹配的充电桩、充电站的大规模建立势在必行。
为此,建议:
1.政府示范。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位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府公务用车配备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
2.政策引导。通过补贴、奖励等措施,鼓励已建成各住宅小区,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增加电动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
3.制度约束。建议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新建住宅小区、停车场时,必须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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