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环县政协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5-05-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电动车 禁入电梯管控系统的提案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燃气和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场面触目惊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老旧小区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突出。目前,我县液化石油气瓶使用量众多,加之天然气在县城的全面推广,如使用不当,极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本身存在建设标准较低、消防设施配置不足等问题,一旦发生燃气火灾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10.4.3指出: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二是高层建筑电动车火灾事故危害巨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动车已成为家庭的常用交通工具,但由于违规充电或充电过载造成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高层建筑,若因电动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后果极其严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第三十八条鼓励高层民用建筑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气、燃气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运行等进行监控和预警。
为此,建议:
一是在老旧小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针对老旧小区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问题,建议为全县老旧小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燃气泄漏时,通过尖锐、急促、高分贝的报警声引起注意,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水平。同时,对新建小区在开发时要求强制性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二是在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为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防止电动车上楼并在室内充电,引发室内火灾事故。去年以来,我县在县城部分小区安装了“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但在日常运行中却“不尽人意”。建议对原有的部分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对新建的高层住宅小区在开发时要求强制性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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