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4-00030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4-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9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严厉打击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9号
标 题:关于严厉打击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的提案
提案者:万广义
内 容: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县农村和山区有着种类丰富的野生动物,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改善,野生动物资源也日益丰富,而随之出现了个别群众违法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如在入伏后大量捕捉野生蝎子,入冬以后捕猎野兔、山鸡等。捕猎野生动物时既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也不同程度破坏生态植被,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生态平衡。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利用乡镇集市、进村入户之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常识,要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及时曝光查办一批案件和典型案例,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不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乡镇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以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管理、最广泛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彻底斩断利益链条。
三是在重点节令时期,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建立奖励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切实维护野生动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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