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xb-2024-00025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 生效日期: | 2024-04-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4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消费权益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号
标 题: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消费权益的提案
提案者:吕建喜
内 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严重侵害了农民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农村经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经营主体素质不高。部分农村经营主体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为了追求利润违法违规经营。二是监管力度不足。相关监管部门在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上相对较弱,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三是信息不对称。农民在消费过程中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对于商品的质量、价格等信息了解不足,容易受到误导和欺诈。四是维权意识不强。部分农民维权意识不强,遇到消费纠纷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不敢维权。
为此,建议:
一是提升农村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普及群众辨识商品真伪、好差的知识,通过普法宣传,普及群众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生产者、流通者、经营者渠道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三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商品质量、价格等信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四是完善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农民维权渠道,如设立投诉热线、维权站点等,方便农民及时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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