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4-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五小车辆”管理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号
标 题:关于加强“五小车辆”管理的提案
提案者:王煜东 万 昊 王林珍 刘 瑞 张晓健 黄丽芳 李 凯
内 容:近年来,我县城乡“五小车辆”逐年增加,这些车以其价格低廉,保养成本低,使用方便,品种丰富等特点备受广大群众的青睐,已成为其重要的代步工具。但每年因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驾驶员交通意识淡漠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频频发生,带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五小车辆”的管理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此,建议:
一要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应对辖区内的“五小车辆”经销商进行全面监管,实行备案登记和购买保险销售制度;联合乡(镇)、机关单位对辖区或单位所有“五小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做到对无牌车辆管理的“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措施细”,实施上户一批、报废一批、过渡一批、置换一批的办法,最大限度消除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要靠实主体责任。针对辖区内使用“五小车辆”较多的物流快递、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等企业和学生家长、老年人,要进一步靠实企业单位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对驾驶人进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道路安全通行法律法规培训。
三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城区要在重点区域、路段严厉打击逆行、闯红灯、超载超速或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乡镇要在集市日、节假日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未成年人、高龄老人或影响驾驶的残疾人驾驶车辆的要直接查扣,严禁上路行驶。在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区域,科学合理设置车辆停放点,要求“五小车辆”统一整齐进行停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