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4-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4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和美乡村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14号
标 题: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和美乡村的提案
提案者:慕进宝 谢 倩 杨 霞 刘佳丽
内 容:乡风文明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虽然国家在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和培育文明乡风,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如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不文明行为等问题仍存在,已经成为制约稳定农民收入、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阻碍乡村振兴的一大隐形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婚丧嫁娶等场合上过分追求奢华和铺张,导致大量资源浪费,严重违背了节约环保的理念。二是举办婚礼、葬礼等喜丧事宜时存在收取厚礼、挤压和攀比等不良现象,虽然明令禁止,但仍收效甚微。三是老人养老主要依靠自己的积蓄、亲戚馈赠和养老金,儿女陪伴和照料越来越少,出现了老人在世时不尽孝道,等到老人去世了以后,却为老人风风光光办丧事。
为此,建议: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动员各种宣传力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做好正反对比、因势利导,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是督促农村红白理事会发挥应有作用。把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发挥情况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和村(社区)“两委”考核内容,作为稳定农民收入、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是紧盯重点群体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农村红白理事会要紧盯本村的党员、村干部及公职人员等重点群体,督促他们带头示范,带头落实红白理事会有关规章制度,带头从简办理红白事,对不服从、不落实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督促。
四是严格落实农村红白事上限标准。根据我县城乡实际,围绕2018年县委制定的《环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督查落实,提出修订完善意见。
五是建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曝光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农村红白喜事办理情况,对于发现超标准、超规格办理的可以向当地村所在红白理事会举报,核实后在有关平台公开曝光,严防相互攀比。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