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xb-2024-00013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 生效日期: | 2024-04-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城区流浪犬整治工作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12号
标 题:关于加强城区流浪犬整治工作的提案
提案者:张晨钰 万广义
内 容:近年来,随着城区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的市民越来越多,与之伴随的是城区流浪犬明显增多,究其原因是部分市民因丢失或弃犬所致,随着自然繁殖,基数越来越大,污染环境、病症传播及安全隐患极为突出,市民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为此,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文明饲养。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普及养犬注意事项,做好犬只登记饲养及防疫。携犬外出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束犬链(烈性犬、大型犬应佩戴嘴套)牵引,禁止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提前避让行人,主动清理犬只排泄粪便,防止丢失或严禁弃养。
二要整体联动,集中处置。公安部门要联合社区、城管、环卫、园林等部门,对城区流浪犬只进行集中捕捉,统一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格执法,形成机制。公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养犬、携犬外出的坚决予以查处,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恐吓他人、驱使伤害他人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对违规养犬行为经教育不改,影响大多数人公共利益的,严格依法查扣处置,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形成“网格化监督,针尖式处罚”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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