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4-00005 | 发布机构: |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4-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护的提案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5号
标 题: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护的提案
提案者:陈志远 马建平 杜生昌
内 容: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人力、信息、资源交流,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组道路建设工作,通过近几年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村组道路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老百姓“行路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但是我县的乡村道路受诸多原因影响,均不同程度的遭到毁坏,一是现有路网技术等级低。公路宽度、路基厚度和路肩硬化都严重不足,部分路段随着大型车辆的长年通行,油面已全部损毁。二是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县内每条乡村道路均有水沟冲毁和限高限宽栏杆、凸面镜、防护栏损坏现象,行道树缺乏修剪,树枝伸入公路建筑限界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管护队伍不稳定,专业化管护水平不高。各乡(镇)大多临时雇佣群众进行管护,缺乏专业的管护知识,仅能进行简单的平整,管护质量不高。
为此,建议:
一要提高乡村道路路肩标准。加快推动混凝土路肩取代传统青红砖加砂砾路肩,提高路肩的整体耐久性。路肩应采用不小于500mm宽的混凝土路肩,可以更好地保护沥青混凝土面层及路面下部结构层不被破坏,增加使用年限,降低补修成本。
二要明确管护责任。县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好乡村道路管护主体责任,从组织建设、人员队伍、管养内容、任务标准、资金筹措、考核奖惩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以制度引导养护工作。
三要消除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公安交警和乡(镇)政府,逐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修复道路防撞、警示标志等,合理设置错车道,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四要推进管护市场化。在现行农村公路管护基础上,逐步实现由个人、家庭承包向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过渡,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公路管护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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