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2-00022 | 发布机构: | 环县政协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采煤沉陷区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的提案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煤矿二号井位于甘肃省环县西北部甜水堡矿区的南部,其西北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市辖区接壤,行政区划属环县甜水镇管辖。2015年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矿划字〔2015〕050号对甜水堡煤矿二号井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由于近年来矿井在开采过程中采用综合机械化工艺进行采煤,随着地下矿产资源的开采,井田范围所在地出现采空区土地沉陷面积120.9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2.40公顷,林地38.55公顷,草地20.01公顷),损毁道路8.522公里、桥梁1座。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采煤沉陷区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为此,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对沉陷区裂缝进行回填,土地治理后栽植树种进行绿化,达到与周围地形地貌协调、生态植被一致。对破损及下沉道路采用煤矸石回填碾压,重新铺装路面。栽植时将坑内的杂物清除坑外,并将坑外的熟化土填入坑内,这样有利于保水保墒。栽植以后定期浇水,保证苗木成活率。
2、项目建设单位对采矿区采取保护措施,通过留设保护煤柱、加固地下巷道等方式,对地面建筑密集区采取保护性开采;合理安排工作面,对已发生地面沉陷区及时进行充填等防治措施;对分布在矿区内的工程设施,实施工程防治措施和监测预警,随时观测地表变形情况,对形成地面塌陷坑区应及时回填。
3、坚持“总体部署,分期治理”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总体目标任务,做出矿山服务期限内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实施计划,分年限分步部署落实。
4、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将治理费从生产费用中列支,防止挤占、挪用或截留,要做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5、健全机构,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环县甜水堡煤矿二号井采煤沉陷区恢复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部门)配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按照“控制成本、节约开支、公开透明、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实施,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实施,层层管理,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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