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2-00003 | 发布机构: | 环县政协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2-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3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无人航拍飞行器管控的提案
近年来,我县航拍爱好者越来越多,无人机数量也不断增加,据估测目前约在100余架,活跃数量约在30架左右。他们常常活动在我县城乡的各个角落,主要拍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规模种植、农村红白喜事,甚至大型节会活动现场也不请自到,大大小小的飞行器高空盘旋飞行,对空中飞行安全和高空建筑(高压线、信号塔)设备、地面人群有极大安全隐患。
这些航拍爱好者多为初学者和发烧友,既无理论基础,又不注重研读学习操作说明,仅凭热情爱好操控飞行,属于“黑飞状态”,若飞行失控、设备故障或空中碰撞发生设备坠落伤人事件或危及航空安全,后果不堪设想,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1、明确和成立相应的管理机关(机构),制订完善和可操作的规定。目前对无人机飞行的规范管理,在政府行政监管方面还是空白,只是在国家和有些省份的自律组织方面,有相应的协会组织,国家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甘肃省有“模型无线电运动协会”,而我县无论是行政监管还是协会自律,均为空白。只有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近期按照省、市治安部门下发的文件在登记和摸底,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余建同志在有关讲话中对这一块的安全也表示担忧,要求下面要研究、探索这方面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2、明确编制和人员,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我县无人机飞行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划定环县可飞行区域;对飞行的无人机的重量、功率、飞行高度、人机距离、续航能力等参数予以限制,严查违规超限飞行;加强飞行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无人机购买报备和飞行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黑飞”行为。
3、加强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飞行爱好者遵纪守法。对于管理所应用的法律法规,当地的细化措施,允许和限制的飞行参数,允许飞行的空域,有条件的要明确标示,在当地媒体上重复滚动播放,深入人心。一经发现,及时纠正,从严查处,惩一儆百。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