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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xb-2021-00021 发布机构: 提案委
生效日期: 2021-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协环县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提案-第17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关于尽快解决我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4-26 【字体: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良好许多居民购置并住上了新房,县城大多数居民得以安居乐业。但我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比较严重、矛盾比较突出,大量已经投入使用甚至居住多年的住房仍是“无证房”,成为居民最为揪心的问题。办证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县县城广大居民热切希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业主们也屡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主管部门反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处置办理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总体来看,推进的力度有限,得到解决的小区很少,总体效果不佳,并且办不了房产证的小区还在增多,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群众反映越来越强烈。究其原因:

12010年以后10年来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由政府部门公开挂牌出让土地,由开发商开发建设并公开销售商品房小区。这类商品房不能办房屋产权证的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违规建设、销售和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税费,造成建设项目不具备办理综合验收的法定条件;相关部门衔接统筹不到位、推诿扯皮不担责、行政监管不到位。存在问题比较典型的有园丁园、金地家园、恒泰花园、中环公寓等小区。

22010年以前建设的单位家属楼等类的住宅区域这一类属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房改房、集资房;或由政府主导的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这一类不能办证的原因政策方面的,也有管理不完善、建设资料缺失等其他方面的原因。这类比较典型的是上世纪90年代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家属楼。

为此,建议: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破解难题,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1成立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2建立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及各部门职责,定期对有关遗留问题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妥善处置,在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不动产登记颁证。

3加大执法力度,限期责令督促开发商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建设、履行责任,严厉查处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开发商列入“黑名单”,承担相应的责任,切实改变让无辜的购房住户、地方政府为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违建行为“买单”的现象。

4由于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很多问题将难以根本解决。建议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按照“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即遗留问题项目房产办证采取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追究相关责任相分离的方式,购房人办证与项目整改并行,优先解决购房人办证问题,欠缴的税费按照应缴尽缴、应追尽追的原则进行全额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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