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1-00011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1-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政协环县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提案-第7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商铺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的提案
校园周边商铺在一定程度为学生购买学习用品、提供餐饮服务带来了很多便捷,但一些不良商家为谋取经济利益,存在给学生出租手机、售卖零支香烟、过期食品等恶劣行为,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隐患,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校园周边的商铺依法诚信经营,还校园周边一方净土,建议:
1、划定校园周边100米为校园周边重点整治范围;
2、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商铺发放告知书,明确告知不能有向学生出租手机、出售香烟、售卖“五无”(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3、对校园周边商铺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建立制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
4、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好主体责任,主动排查问题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反馈无法解决的问题及需多部门联合整治的事项;
5、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监督电话,设立奖励资金,将处罚所得用于举报奖励。
关于 加强对 学校 周边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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