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0-00030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第30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频频发生,逐年递增,这不仅给车主造成财产损失,并给周围居民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起火的原因主要为电路故障、电动自行车老化自燃等。由于住宅小区内电动车大多停放在单元门口、楼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充电,有的电动车车主从家中“空降”电线进行充电,导线和插座暴露在户外,线皮磨损后会导致漏电、线路短路,引起触电、火灾等事故。有的车主晚上整夜充电,使电动自行车过度充电,有的甚至“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存在极大消防隐患,时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强烈。
为此,建议:
一是科学布点。我县大部分新建小区都建有车棚,在车棚内设有充电设施,一些老旧的住宅小区没有车棚,有的旧小区有车棚但未加装充电设施,导致电动自动车违规停放在楼道口、安全出口,电线私拉乱扯违规充电。建议完善相关充电设施,相关部门应督促业主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区域免费设立专供电动车停放的车棚,同时配备智能充电设施,设定的充电时间到了或者电池已充满,智能充电机就会自动断电,避免居民私拉电线充电。
二是合理收费。建议用于居民电动车充电的电费计量统一采用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电价,按充电量收取适当的费用,用于电费及充电桩的保养和维护。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宣传版面、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市民使用智能充电装置,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充电火灾发生。组织居民业主,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社区牵头,房管、消防、城管、物业公司参加,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放、私接电线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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