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0-00022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第2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严厉打击诈骗老年人违法行为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专门以诈骗老年人为目标的违法案件频发,让许多老年人深受其害。
违法团伙通过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派发小礼品等形式,以商品销售与发展会员、投资加盟店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也有很多犯罪分子甚至还推销无证无牌虚假药物、哄骗老年人停服正规处方药物,给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一些老年人在案件发生后都不愿意告诉子女,不愿意被街坊邻居知晓,寄希望于通过个人的力量把事情尽快处理完,客观上导致健康状况下降。此外,这些案件普遍查处追赃难度大、导致受害人易将矛头转向党政机关,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不及早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这类事件必将导致社会风险剧增,可能演变成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新痛点,
为此,建议:
第一,针对不法商家采取聚众式营销手段进行虚假宣传、推销假冒伪劣产品或金融诈骗等行为,建议加强对各类聚众式推销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此外,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销售者及场所提供者,取消今后经营或提供场所的资格,并对相关审批一律不予批准。
第二,健全相关执法部门防控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在从重从快打击、强化宣传防范的同时,更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反映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实状况与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密切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打击效能,使涉众型经济犯罪无机可乘,无处藏身。
第三,建立预警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理念,通过情报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实现先期预警预测。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途径,及时向社会披露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以及其他多发性案件、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高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
第四,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全社会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引导年轻人增加对老年父母的家庭陪伴,减少老人的孤独感,不仅在生活上关心老人,还要让老人了解骗子行骗的常用方法,并及时告知或提醒老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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