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2-000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号关于增加中小学供暖经费的建议的答复
2020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从提标后(小学由600元/生/年提高到650元/生/年,中学由800元/生/年提高到850元/生/年),中小学供暖经费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2022年县财政对集中供暖的县直学校按实际供暖面积10元/平方米补贴(由9元/平方米增加到10元/平方米,较2021年增加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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