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22-000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号关于解决环城镇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在县城烈士沟、食堂沟、老公安局巷、老城内等九处棚改拆迁区域和城乡结合部合理放置垃圾箱,聘请第三方保洁清运服务企业每天清扫拉运。第三方保洁服务以外区域由环城镇负责,督促村组网格保洁员每日清扫保洁;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做好垃圾清理,监督乱倒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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