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u-2020-00048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生效日期: | 2019-1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答复政协环县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翟妍琳、户志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211国道重、大型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提案所提问题已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及各交警中队通过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大行动”(源头隐患清零行动、路面秩序净化行动、农村安全守护行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社会协同共治行动),持续加强211国道及城区路面秩序管控。一是使用定点及区间测速设备,严查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甜水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甜水治安检查站作用,配合十五里沟超限检测站,并采取小分队流动执法的方式,严查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三是211国道沿线各交警中队分段巡逻,城区中队成立摩托车快骑队,强化211国道及城区环江大道、环洲路、滨河路等路面巡逻管控,结合违停抓拍系统,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四是县公安局制定蓝天保卫行动方案,交警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211国道及城区货运车辆不盖篷布、抛洒滴漏载运物违法行为。五是针对车辆噪声扰民问题,因无取证设备,大队及各交警中队只能加强宣传警示,积极教育引导驾驶员减少夜间鸣笛鸣号行为。
环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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