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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4-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字体:

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5次,开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培训12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优化职能与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用地、用林、用矿和规划许可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创新实施“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及“带押过户”等惠民举措,全年累计办理“交地即交证”项目26个、“交房即交证”三个小区,涉及房屋5693套。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资源要素获取上的公平权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出让、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等决策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统一、有效。

本年度还制定印发了《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由“调查中心牵头、分管执法领导主抓、分管业务领导协同、业务股室站所配合”的联合办案机制。对办案人员实行“包片到人、界限到人、责任到人、办案到人”的办案模式,在全局掀起了全体干部都办案、能办案的良好局面,形成职责清晰、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部门协作的执法体系。确保了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工作高效运行,执法责任权责清晰,执法成效明显好转。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破坏林地草原、违反规划许可等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全年开展动态巡查106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32起,立案查处土地、矿产等领域违法案件14宗,收缴罚没款77.18万元,形成有力震慑。 

(五)有效化解矛盾,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畅通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渠道,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地、涉林、涉矿纠纷,全年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事项35件,办结率100%,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节点,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信息、矿业权出让、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 

(七)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用于普法宣传、人员培训、法律顾问聘任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复议应诉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全年共配合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2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今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3名,队伍整体法治思维和专业化能力得到强化。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面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庞大、更新快的挑战,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特别是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应对复杂复议诉讼等方面,与专业化要求仍有差距。面对全域全要素监管要求,基层执法力量仍显薄弱,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早发现、早制止”的机制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政策法规宣传深度有待拓展。尽管宣传形式有所丰富,但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仍需加强。面向企业、农村等不同群体的“定制化”普法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鲜活普法的手段和成效仍显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还可以更细更实,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覆盖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需进一步畅通。在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违建治理等复杂问题上,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乡镇(街道)等单位的横向协同和县乡纵向联动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与责任落实。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规划、用地、用林、用矿等领域,再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改革举措。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广应用移动执法、卫星遥感等智能监管技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健全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着力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五)强化全方位权力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加强对规划审批、资源出让、资金分配、执法处罚等关键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

(六)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保障。加大法治培训投入,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四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指导乡镇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工作。

特此报告。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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