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4-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抽查情况 |
环县住建局关于开展环县2024年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联合检查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县住建局联合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和县气象局将依法开展环县2024年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名称
环县2024年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联合检查。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7月31日。
三、抽查范围
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共10户。
四、抽查比例
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抽查事项清单最低比例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该计划抽查比例为:30%。
五、抽查名单
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3户(抽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六、抽查事项清单
(一)环县人社局抽查事项清单
劳动用工监管。
(二)环县卫健局抽查事项清单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行政检查。
(三)环县气象局抽查事项清单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四)环县住建局抽查事项清单
1.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2.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从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3.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4.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5.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6.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行政检查;
7.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8.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行政检查。
各检查对象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各执法人员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照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双随机抽查进行监督,如发现监管行为弄虚作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请及时向环县住建局反映。
附件:抽查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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