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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j-2023-000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抽查情况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专项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字体: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县文旅局将依法开展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名称

环县文旅局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

三、抽查范围

全县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共6户。

四、抽查比例

结合辖区实际、抽查事项清单最低比例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该计划抽查比例为:100%。

五、抽查名单

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6户(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六、抽查事项清单

(一)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对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四)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政检查;

(五)对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六)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七)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行政检查

(八)对未被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或者旅行社及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检查

(九)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十)对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十一)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十二)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十三)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行政检查

(十四)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情节严重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十五)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检查

(十六)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行政检查

(十七)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十八)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政检查

(十九)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十)对旅行社要求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行政检查

(二十一)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二十二)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行政检查

(二十三)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十四)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行政检查

(二十五)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政检查

(二十六)对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政检查

(二十七)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行政检查

(二十八)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

(二十九)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三十)对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政检查

各检查对象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各执法人员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照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双随机抽查进行监督,如发现监管行为弄虚作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请及时向县文旅局反映 

附件:环县文旅局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名单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度旅行社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名单

序号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1

庆阳昭洋假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环县格林东方酒店营业部

91621022MACGX8J141

沈玉

2

庆阳市西峰区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环县营业部

91621022MA723LNU76

 

秦春雷

 

3

兰州腾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庆阳环县营业部

91621022MA74XGCE8L

 

龚鹏

 

4

环县环海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9162102278404369XY

 

史文丽

 

5

环县相看环州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621022MA71GMQA53

 

孙梅

 

6

西安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环县营业部

91621022MA73YQBP3P

 

胡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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