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5〕86号)精神,为更好地统筹我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各类各业用地,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县开展了《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及期限
《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为环县行政辖区内9镇11乡,1个旅游开发办公室(四合塬旅游开发办公室),25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为9213.2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2、主要规划指标
遵照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环县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22261.8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1779.55公顷。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8171.8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822.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67.16公顷。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148.2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481.78公顷。
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到2020年允许建设区面积17299.5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5372.38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880254.48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18401.12公顷。
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区控制范围为:南至木钵镇关营村,北至五里屯园艺场,东至城东塬畔,西至西山、玉皇山顶,规划控制区域总面积为2101.39公顷。
2.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90公顷以内,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58.73公顷。
3. 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
三、 公示期限
成果公示时间为30天,时间期限2018年7月15日--2018年8月14日。
四、意见反馈
欢迎社会各单位和个人就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环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电话:0943-4427383,地址:环县环城镇广场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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