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1-00036 | 发布机构: | 演武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5-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演政发〔2020〕90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演武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演武初级中学、演武学区、各中型餐馆:
现将《演武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演武乡“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快推进全乡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按照全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管理平台,将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操作过程与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方便监管部门和群众在线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在全乡餐饮服务食品单位、学校食堂等推行。采取视频式展示方式,通过网络摄像机、硬盘存储转码设备(NVR),将视频信号通过互联网上传至“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手机APP、网络PC端,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或学生家长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到2020年6月底,全乡“互联网+明厨亮灶”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完成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100%。
(一)主体资格可看。在移动公众端向社会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原料来源可溯。建立健全电子追溯记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按要求索取电子一票通,重点做好乳制品、畜禽肉、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材的电子进货台账,做到全程可追溯。
(三)加工过程可视。可远程观看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工操作过程。
(四)风险隐患可控。企业依法依规自查到位,开展色标管理、“4D”厨房管理、“五常法”等管控措施,加工操作过程规范,防止交叉污染,实施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信息公开可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晨检记录、监管部门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人民群众可感。消费者可在线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货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公众评价等各关键环节,以食安指数综合评价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重点推进阶段(2020年5月底前) 全乡先行在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察实情、谋良策、出实招、动真格,及时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确保改造提升工程按进度、按要求不断推进,促进智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100%。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 县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人员对开展的“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将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作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把关,狠抓落实。接入明厨亮灶平台前,必须注册好甘肃食品安全信息网。乡食药监所要加快甘肃食品安全信息网注册审核工作,督促辖区餐饮业应接全接。逐门逐户指导“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以网络接入设备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对已经安装“明厨亮灶”系统的,进行改造、调试和对接(提供公网播放地址,视频不低于3秒播放,推送视频流符合HLS和RTMP)。
(三)明确分工,加快进度。乡食药监所负责对接县市场监管局,协调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安装企业的协调对接、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督促本辖区餐饮业接通互联网,协调技术人员入户安装、调试并接通省市场监管局“陇上食安”平台。初级中学食堂由学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其余学校食堂由学区负责组织实施,做到应接尽接。
(四)严格监督,强化措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NVR必须使用宇视EG311-08T网络视频录像机,才能保证与省市场监管局“陇上食安”平台对接;至少使用200万像素、1080P画质网络摄像头才能保证视频画面清晰。其他路由器、交换机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提升所需硬件设施、信息流量等费用,已实施视频方式“明厨亮灶”的单位如已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尽量使用现有设备,加装转码设备上网;未安装视频传输设备的,自行选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网络摄像机、硬盘存储及转码设备(NVR)。
(五)大力宣传,广泛应用。要广泛应用“陇上食安”手机APP做好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消费者使用手机APP参与监督;餐饮提供者运用企业端APP做好企业自律,做到主体资质合法、原料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厨房环境整洁、工具用具洁净、人员衣帽干净,持续保持“明厨亮灶”公开内容的真实、合规;乡食药监所要做好日常监管,开展日常巡查、记分管理、大数据分析等,全面提升我乡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六)加强信息报送,提高技术支撑。乡食药监所按照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