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1-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7-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演政发〔2020〕141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牛清枢同志申请丧葬费的报告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我乡路家塬村牛清枢(622822********0714)于2015年11月16日去世,因2016年6月注销时未提供继承人相关证件资料,所以只进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终止而未发放丧葬费,现于2020年7月申请丧葬费。
根据2016年的去世老人丧葬费标准1020元,扣除老人去世后多领取的6个月590元,实际发放丧葬费430元。
情况属实,特此上报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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