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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wx-2024-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关于监测对象初审名单的报告

时间:2024-05-23 【字体:

县乡村振兴局:

按照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甘肃一键报贫”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8号)和环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解释的通知》(环乡振发〔2022〕28号)规定的监测标准和程序,经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研判、村级评议、村内公示、乡村干部核查,核查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干部签字确认,确定监测对象初审名单,现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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