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4-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申请办理张兴社等7户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草地手续的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乡认真安排部署,对需要新建的养殖场进行了仔细摸排,经核查,我乡目前共有符合报批条件的7户设施农业用地,现需申请办理草地用地手续,占地面积0.3293公顷,其中耕地0.0289公顷,草地0.17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99公顷,建设用地0.0649公顷。以上选址均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权属无纠纷,经乡政府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上报,现申请办草地用地手续。
特此报告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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