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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wx-2022-00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8-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环县输转就业人员申领劳务补助的通告

时间:2022-08-16 【字体: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防范化解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做好稳岗就业工作,在对输转就业人员安排交通补助的基础上,再安排落实劳务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输转就业的环县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经组织或自谋输转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同一年度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在对跨省就业安排交通补助600省内就业安排交通补助300的基础上再安排落实劳务补助1000

三、申报资料

符合申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环县输转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申请表》;

2.输转就业人员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务工3个月(含)以上银行工资流水(银行盖章)

4.输转就业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重要页复印件。

四、补助程序

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如实填写《环县输转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核实并加注意见盖章后,将所需申报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助,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申报补助人员注意:个人申请表按最新《环县输转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申请表》填写。

附件:环县输转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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