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对赵继承等6户城乡生活困难家庭予以 临时救助的报告
县社救服务中心: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和《环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环县人民政府令第33号)规定,在居民家庭户主申请、乡镇入户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我乡对上报材料和调查意见进行全面审查,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赵继承等6户城乡生活困难家庭予以临时救助,救助金 9.59万元。现上报贵中心予以审批。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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