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3-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演武乡人民政府 关于裴永生等11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象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报告
县社救服务中心:
经救助对象个人申请,乡政府入户核查、审核,裴永生等11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象符合我县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象条件,总费用为505473.57元,基本医保报销金额223068.14元,平安保险报销67760.18元,现予以上报,请贵局审核审批。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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