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wx-2021-00009 | 发布机构: | 演武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演政发〔2020〕 45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镇五联合站等5个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定的报告
县政府: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根据石油开发需要,在我乡走马硷村及路家塬村实施镇五联合站等5个建设项目共占地105.5亩,其中在走马硷村实施镇五联合站(占地81亩,涉及被征地农户3户6人)、镇五联生产保障点(占地14.6亩,涉及被征地农户3户4人)、镇五联合站火炬区(占地1.35亩,涉及被征地农户2户3人)、35Kv变电站(占地7.2亩,涉及被征地农户2户3人)共4个项目;在路家塬村实施镇67增油田集气增压站火炬区(占地1.35亩,涉及被征地农户1户3人)一个项目。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8] 18号)规定,经我乡走马硷、路家塬两个村工作组调查摸底填报,乡政府初审,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核定,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测算,县人社局确认,在演武乡走马硷、路家塬两个村村部对拟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10天(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对公示内容提出任何异议。已确认该项目共涉及被征地农民7户13人,经公示审核,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户有13人,需缴纳参保缴费补贴总金额288044.3元,目前参保缴费补贴资金288044.3元已缴纳到位。
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甘人社通〔2018〕246号)规定,现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测算表》及《公示结果》予以呈报,请审定。
附件:1.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演武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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