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bj-2024-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度 环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省市医保部门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动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完善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和纪检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动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医疗救助股。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督查乡(镇)医疗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承办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措管理、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特惠政策,承担行业扶贫具体工作职责。
人员情况: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设立中共环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医保局纪检组。县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环县医疗健康保障局实有干部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21名,其中:行政5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13人。变化原因为人员正常调整。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62.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85.12万元,增长128.8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6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2.6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6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9万元,占2.99%;项目支出12380.86万元,占97.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76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185.12万元,增长128.8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6.12万元,增长161.18%。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万元,占0.21%;卫生健康支出12714.25万元,占99.62%;农林水支出2.2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9.01万元,占0.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职工职业年金未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4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和调离人员,职工人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相关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有调入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8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调入人员,减少了相应的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物业费、会议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288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94%。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金保工程网络运行项目、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金保工程网络运行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2万元,执行数为7.81万元,完成预算的25.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金保工程网络运行费运行良好;二是完成了既定的目标,解决贫困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困难,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金保网络点多面广,维护难度大;二是部分基层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确保金保网络运行安全畅通;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2.“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6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提升了医保信息化水平;二是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支付压力较大,支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提高支付率。
3.“医疗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01万元,执行数为12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优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支付压力较大,补助资金兑付到人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提高支付率。
4.“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6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了我单位2名驻村帮扶人员工作生活费用,帮扶工作成效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32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了我县医疗参保率及参保金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参保标准的提升,参保人筹资压力较大导致参保人选择性参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多手段督促,提高参保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细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保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扶贫村帮扶队工作经费).pdf
医保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pdf
医保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pdf
医保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金保工程网络运行费).pdf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