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木钵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两个八小时”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端正个人态度,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改造,2月21日上午,木钵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两个八小时”集中学习教育。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王永州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条文,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同时进一步明确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活动、请销假、训诫及警告等相关规定。
会后,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公益活动,对街道公共区域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本次学习,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监管的纪律性,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素养,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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