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家湾乡五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去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战略部署,芦家湾乡党委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深入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实现主体责任全覆盖,按照“1+2+5”工作模式,提升“两个责任”落实力量,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实现图标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和倒逼式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芦家湾乡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间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论述,制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0场次,在全乡部署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通过抓日常监管、强化自主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全乡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有了明显改进,思想认识上有了新提高。
二、细化分解责任,实行倒逼式追责。由乡党委牵头,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逐项确立了工作规范、工作依据和工作记录,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并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进行问责,责任传导到位、路径清晰,形成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党委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主动担责不缩手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围绕党委政府权利运行,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定了工作规范,实现了有法可依,明确了每项权力行使的依据及责任人、责任部门,各部门明确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权力。
四、实行三级约谈,层层传导责任。按照“党委约谈班子成员、党委约谈各支部主要负责人、纪委约谈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三级约谈机制,逐级进行了约谈,层层交清责任,实行链条式传导,确保责任传导不漏人员、不漏部门。
五、开展“三述”活动,强化党内监督。各村、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乡党委进行一次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建设”三个层面剖析自己的表现及认识,通过自己找、组织点、群众提的方式,认真起草修改,形成高质量的“三述”报告,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认清“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并将“三述”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估、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领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创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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