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家湾乡“四项措施”加强春季动物疫情防控
春秋季是动物疫情高发期。为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全乡畜牧业科学、协调、稳定发展,芦家湾乡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春季动物疫情防控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3月17日,乡政府专题召开全乡春季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乡兽医站工作人员、各村防疫员,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春季动物防控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乡村两级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书,确定乡长为全乡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村委会第一责任人,乡兽医站对动物防疫工作采取责任包干制,具体工作实行量化、细化,定目标、定措施、定任务,确保免疫密度。
认真开展动物免疫。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进行100%强制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对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梭菌性疾病按照因病设防的要求进行。每月15日作为全乡“补针日”,新补栏的畜禽,都要按时进行免疫补针。各村兽医员要严格免疫注射规范,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
加强兽医员的考核。要按照《环县基层畜牧兽医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环县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村级防疫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实行绩效考核管理。2015年年度考核严格按乡站和村防疫员签订的《动物防疫承诺责任合同书》为标准。全年考核60分以下者上报乡政府按一定比例扣发个人绩效工资。
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采取内防外堵的措施,对贩运的畜禽没有检疫证,一律不准进入我乡地界,防止传染病带入。对病死的动物及其产品按照“四不准处理”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贩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病死动物不流入市场、不流入餐桌。春季动物防疫开始后,乡上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一些行动缓慢、措施不力、免疫密度不到位、免疫效果不达标的村和区域要迅速查明原因,督促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扎实做好春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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