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镇开出2019年第一张乱倒生活垃圾处罚单
近日,洪德镇环境整治办、城管队查处1起乱倒垃圾的行为,并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了处罚。
1月10日,洪德镇环境整治办、城管队工作人员在城区巡查时,发现有人将大量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街道垃圾箱周围,并且大部分垃圾都堆积在垃圾箱四周,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对此,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当事人。经询问,该当事人为春天购物广场的员工,镇政府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该购物广场负责人,指出其违法行为,并根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任其当场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处罚并不是最终的目的,通过处罚,我们希望能及时纠正广大群众的不良习惯,提高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洪德镇副镇长王有杰说,下一步,镇政府将继续依托管理条例,加大管理力度,对经过多次教育依旧不履行镇容环卫责任制度的商家以及个人进行依法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