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钵镇学习贯彻县委关于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
12月13日,木钵镇组织传达县委关于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同时,结合该镇实际作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工作。
会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精神,依法履职,对开展环保工作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为该镇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各包村领导会后立即行动,督促本村清理211国道路及河道两岸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整治中来。通过学习,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又加快推进了该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