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工作人员共52名,其中:县卫生应急办公室3名,县健康教育所2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5名,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名,县人民医院8名,县中医医院9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环城镇卫生院10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县内各乡镇事业单位医学相关专业、乡镇卫生院(分院)正式在职职工(不含服务期未满的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不含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和党支部书记;不含市、县聘及岗位合同工等临时聘用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医德良好,自愿到报考岗位工作;
2.参加工作年限满3年(2023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报考人员须具备对应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中:临床岗位应具备医师执业(助理)证书;护理岗位应具备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影像岗位应具备影像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检验岗位应具备医学检验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药学岗位应具备药学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近3年发生过医疗事故或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的;
3.正在接受组织立案或调查的;
4.近3年内有不服从单位管理或有意旷工的;
5.其他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选聘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和经单位初审同意报考的《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单位加注“同意报考”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现场报名,并交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照3张。填写必须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加分
1.工龄加分:基层工作满10年(2016年3月31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3分,满15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5分,以分配文件时间为准进行核定。
2.表彰奖励:对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技能竞赛获奖个人给予加分。其中,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加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表彰奖励加0.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表彰奖励加0.2分。获得省级卫生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获得市级卫生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加0.4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技能竞赛相关个人荣誉称号均按照同级别三等奖对待。所有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为准。
3.同一年度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4.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加分项总分为2分,超过2分的按2分计算。加分结果于2026年4月2日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分。
(四)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笔试。试题统一订购,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务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报考临床医学岗位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岗位考中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学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检验医学岗位考检验基础知识;影像医学岗位考影像医学基础知识;口腔医学岗位考口腔医学基础知识;药学、中药学、药品检验检测岗位考药学基础知识;县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健康教育所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考医学基础知识。
2026年4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
2026年4月18日进行面试。根据报考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题统一订购,面试总分为100分。划定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务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
2026年4月20日公布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该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则同时予以选聘。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配合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医德医风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任何影响选聘情形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所报考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选聘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选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的选聘。
2.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选聘相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选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直事业单位选聘或选调;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选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6年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附件:1.
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环县卫生健康局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