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0项(环县第17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 庆阳市第40项(环县第17项)
反馈问题: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停运后,封场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整改情况:强化统筹部署,健全保障机制。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印发环县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通过多次专题会议和现场跟踪指导,县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和环卫局全程参与管控,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改任务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落实整改措施,加快问题整改。环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于2010年11月3日经省发改委以甘发改环资〔2010〕1762号文件批复立项,明确要求在场区容量饱和后须实施封场覆盖工程。为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加快完成问题整改,我县积极推进该封场工程。该工程于2022年7月26日经十九届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概算总投资为841.688万元,于2023年5月7日正式动工建设,截至2024年11月,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了垃圾堆体平整、基础覆土、碎石透气层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铺设等核心主体工程的施工(除截洪沟及临时中转区外)。为保障封场期间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衔接,配套新建的垃圾中转站已于2025年8月底全面完成了选址、征地、场地平整、管网敷设及设备安装等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垃圾中转条件。新建垃圾中转站于2025年9月初正式投入运行,在其稳定承接垃圾中转任务后,项目单位立即组织力量,于10月中旬完成了剩余截洪沟等附属工程的施工任务。2025年10月23日,我县组织县住建局、质量监督部门、环卫部门以及项目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对环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进行了联合竣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自2022年1月填埋场停运以来,县环卫局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场内大气、渗沥液、地下水和地表水等开展手工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封场工程完成后,我县将持续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细化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与隐患排查,直至彻底消除污染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变化动态;二是加强排涝防汛工作,做好封场区域日常巡查,防止雨水进入填埋区造成二次污染,并加强覆盖系统维护,保障防渗结构完整,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三是完善应急管理处置,针对可能发生的渗滤液溢流、气体爆炸、边坡滑塌等突发情况,实施常态化检查,动态化管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4479665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39号
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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