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对2025年环县机动车行业整治中发现未备案登记企业的督促整改通报(一)
2025年9月10日,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甜水镇综合执法队对甜水镇汽车维修市场进行检查,共检查机动车维修厂20户,查出未备案登记11家,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现场督促修理厂限期完成备案,同时,对存在配件未明码标价、工时收费未公示、维修厂房脏乱差、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的其他问题督促修理厂一并整改。现对未备案的11家修理厂予以通报。
以上受通报的修理厂,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需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备案。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维修厂,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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