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环县通报一起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守法意识,加强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将2025年度查处的一起道路运输企业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案件通报如下:
2024年12月,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托“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抽查发现环县某货物运输企业名下的甘M***62、甘M***30、甘M***02、甘M***18、甘M***12、甘M***66、甘M***02、甘M***89、甘M***91等9辆货运车辆疲劳驾驶多次报警,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但该企业未整改,2025年1月再次抽查发现,以上9辆货车仍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第(二)款“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之规定,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企业予以立案调查处理,处以罚款3000元。
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以该案例为警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强化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化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形势稳定向好。
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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