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管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救助资金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根据《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庆阳市救灾救助资金和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民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为依据,跟踪问效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过程中的主要环节,严格规范对象认定、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健全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和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救助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整治重点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整治2017年省、市反馈的问题及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低保对象评定不公不准,低保户评定中优亲厚友,与乡村干部沾亲带故、有特殊关系的人员享受政策,财政供养人员、有私家车、有商品房、经办企业、服刑人员等违规领取低保的情况;(2)民主评议走过场,宗族、房头主义盛行,村干部小范围、小圈子甚至个人说了算,小户头群众不能公正享受政策,低保人员识别中存在漏评、错评现象;(3)动态管理不到位,未按整户施保,“拆户保”、“合户保”、“平均保”等问题屡禁不止;(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程序不严谨,三榜公示执行不到位,入户调查不深入,政策落实不透明,导致群众猜测甚至上访;(5)村干部侵吞克扣、收取好处、虚报冒领;(6)低保资金拨付不及时、低保金“二次分配”、同一账号重复领取低保、村干部用低保资金处理村级账务问题;(7)历年来低保方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发放资金未按要求进行追缴。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低保金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真正发放到困难户手中,有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挤占、截留、挪用和村组干部等冒领、侵吞、私分、克扣、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等问题。
2.资金发放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步骤,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规程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低保金拨付、发放能否做到快速及时,是否按标准按月发放,是否通过“一折统”发放到户,有无滞拨、迟拨和滞留现象;是否存在村组干部用低保金解决村级账务问题。
3.低保对象评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四有户”违规享受低保情况;三榜公示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下移、民主评议走过场、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综合指标评估体系未执行到位的情况;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平均保”、“轮流保”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对照2017年省、市反馈的问题及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人逐村对各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梳理分析存在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于3月10日前,将《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报县社救局。
(二)整改处理(3月11日至3月20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除随时发现,随时解决查处外,进一步加大力度、压茬推进,进行集中、全面、彻底整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各乡镇于3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总结报县社救局。
(三)督查总结(3月21日至3月30日)。采取入户核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验收。
(四)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各乡镇要及时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各类资金安全使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时限,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使“保命钱”、“救急钱”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靠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回头望,认真摸排、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对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救助不规范、发放不及时、监督机制不健全和挤占挪用或者冒领救助资金等现象和问题坚决予以纠改和整治;对工作薄弱环节,要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范和监督体系。同时,从个人申请、乡镇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三榜公示、资金社会化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环节着手,对农村低保工作再细化、再规范。通过准确运用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与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以排查出的问题为线索,全面建立问题台帐,坚持边查边改,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销号整改,确保本次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将政策宣传贯穿于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中央和省、市相关救助政策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问责追责。按照《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存在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各类救助资金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村干部冒领、侵吞、私分的救助资金责令限期退回,对截留、克扣的款物限期整改发放,对平均发放和私分低保金的要没收上交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环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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