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4日,庆阳市居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工程建设单位(庆阳市居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庆阳市大华建筑工程咨询策划有限公司),会议特邀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月2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庆阳市居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为5栋地下一层,地上分别为13、15、20、24、24层附带商业裙楼的住宅楼,其中地上楼层均用于居住,地下一层作为车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67.1m2,总建筑面积479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29.13m2,地下建筑面积5872.47m2,项目总投资6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
二、验收监测结果
庆阳市大华建筑工程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1#楼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NH2016-00001)、《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2#楼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NH2016-00002)、《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3#楼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NH2016-00003)、《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4#楼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NH2016-00004)结合本项目现状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表明:
(一)废水
项目建设了化粪池2座,实现了雨污分流,雨水排入了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了市政污水管网,设置了污水检查井2口。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二)废气
通过监测可知,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TVOC的最大值为0.48mg/m3,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TVOC的浓度限值0.5mg/m3,符合标准要求。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氨的最大值为0.16mg/m3,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氨的浓度限值0.2mg/m3,符合标准要求。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苯的最大值为0.08mg/m3,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苯的浓度限值0.09mg/m3,符合标准要求。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甲醛的最大值为0.07mg/m3,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甲醛的浓度限值0.08mg/m3,符合标准要求。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氡的最大值为136.2Bq/m3,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氡的浓度限值200Bq/m3,符合标准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住宅楼室内环境质量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13年版)规定的Ⅰ类建筑要求,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三)噪声
项目水泵房、换热站建于地下,水泵、排风机、电机等产噪设备采取了降噪措施,停车场风井远离住宅卧室,该项目四周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环县垃圾填埋场作为卫生填埋处理。
三、专家组验收结论
专家组采取听取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踏勘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查阅核实有关资料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四、验收结论
环县紫冠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现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1月23日-2月20日
举报电话: 09344600707
庆阳市居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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