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项目
计划的通知
县交运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7﹞38号)下达天津帮扶资金26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该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请抓好项目落实。
交运局和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甘财农二〔2017〕10号)、《环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环政办发〔2017〕113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要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进度计划等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任何单位都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扶贫、财政等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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