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批示和中央、省市县关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滋生蔓延,不断侵害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阻碍基层经济发展,危及党的执政根基。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农村政治生态、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客观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中纪委、中组部和最高检分别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集中查处“村霸”违纪违法案件,打掉社会影响恶劣的宗族恶势力,铲除横行乡里的“村霸”,查处“保护伞”,斩断利益链,净化党员干部队伍,为全乡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准确界定“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有关文件精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具有乱政、抗法、霸财、行凶等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以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四)以敛财为目的,多次无理由拦车挡路、挑头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或唆使老弱病残者阻工挡路、谋取非法利益,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
(五)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
(六)对乡村组织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或操纵政权的;
(七)诬告陷害,煽动群众,操纵闹事,制造事端,严重危害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八)利用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煽动组织村民上访闹事,或煽动组织村民堵塞道路交通、办公经营场所,人为制造事端或扩大事态的;
(九)公然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或阻挠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十)贪污腐败,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骗取、套取项目资金和扶贫资金的。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土地、强揽工程、阻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聚集在各乡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毁坏财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拦车挡路、阻挠政令执行、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等,依法严惩一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犯罪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打击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党员干部利用暴力威胁、势力影响、贿赂欺骗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选举和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非法强揽工程、欺压群众等恶劣行为;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救灾优抚、精准扶贫等方面,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三)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有劣迹的人员把持基层政权,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坚决遏制“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向村“两委”渗透。着力加强对农村“两委”班子配备的指导监督,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审核机制,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把德才兼备、符合群众意愿、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四)切实抓好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农村治理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升乡村治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及时妥善处理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治理氛围。
(五)全面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和新乡贤文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用足用活扶贫政策,调动乡村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摒弃不劳而获、等靠要和借机勒索财物等陋习,形成人人勤劳致富奔小康的良好社会风貌。
四、本次严打专项斗争贯穿全年,声势不减,挖根溯源,打准打狠。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上述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在通告发布后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宽处理;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彻底打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维护稳定。
五、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和犯罪行为,有举报必查,有查必果,动员全党,发动全民,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弘扬正气,维护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举报,配合查处。
举报电话:0934-4696100
除电话举报外,也可以通过举报箱或直接到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举报,政府和基层站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重大线索,严打有功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六、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中共芦家湾乡委员会
芦家湾乡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